关于修订《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交易风险揭示书》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12月31日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更新了《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交易风险揭示书》,主要内容包括:
1.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修改为“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项目”修改为“不动产项目”;
2.删除“本公司提醒您,基础设施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制定、废止和修改您应当及时予以关注和了解。”
请您充分阅读并知晓相关业务新版《风险揭示书》全部内容及风险事项,风险揭示书中的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您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审慎参与相关交易,避免因参与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如有疑问请咨询开户网点。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请您理性投资,审慎交易。
特此通知。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