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以下简称《科创成长层指引》)、《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的要求,我公司制定了《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科创成长层风险揭示书》,具体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投资者参与科创板科创成长层股票或存托凭证交易,应当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科创成长层指引》发布后,投资者首次参与新注册的科创成长层股票申购、交易前应签署《科创成长层风险揭示书》;投资者参与《科创成长层指引》发布前已上市且上市后尚未首次实现盈利的科创板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交易的,无需签署《科创成长层风险揭示书》。
如您已在我公司开通过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您可通过我公司APP或前往我公司营业网点现场办理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权限开通,签署《科创成长层风险揭示书》。APP办理路径:业务办理-科创成长层权限。
如您尚未在我公司开通过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您在后续开通时有权选择是否同时开通科创板及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权限。同时开通的,需同步签署《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及《科创成长层风险揭示书》。APP办理路径:业务办理-科创板权限开通。
请投资者充分知悉和了解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风险事项、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业务规则等要求,审慎判断是否参与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如有疑问,请咨询专属财富顾问或开户网点。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请您理性投资,审慎交易。
特此通知。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