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及新增《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可转债交易风险揭示书》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深交所《关于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3年修订)>的通知》、《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可转债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司更新并发布了《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书》,新增发布《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可转债交易风险揭示书》。主要是新增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等相关内容,详细内容请详见公告附件。
自2023年6月29日起,我司启用上述新版可转债投资相关风险揭示书。如本公告发布前,您在我司已经签署过可转债投资相关风险揭示书,无需重新签署,但请您务必充分阅读并知晓新版可转债投资风险揭示书修订内容及风险事项。风险揭示书中的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您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请您注意可转债交易风险,审慎参与可转债交易。
如有疑问,请咨询开户网点或我司官方网站公示的客服电话。
特此公告。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